通道:“天价”野味,一男子私自捕杀毛冠鹿获刑
2024-06-04 07:27: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639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谢兴苗)“我还以为是野山羊,没想到居然是毛冠鹿。”近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杀毛冠鹿案件,被告人陈某章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随案移送的弹簧踏板套、报警器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3年上半年,被告人陈某章从网上购买20余套全自动弹簧踏板脚套(也称弹簧套),分散设置在通道县溪口镇联团大坑、老王冲、绥宁县乐安苗族侗族乡(以下简称乐安乡)黄家水等山场。2023年7月,设置在绥宁县乐安乡黄家水“横梁”山场及通道县溪口镇联团村“老王冲”山场的弹簧套先后捕猎到一头毛冠鹿。陈某章将捕猎到的毛冠鹿带回家中,屠杀后与亲友食用。经鉴定,毛冠鹿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头毛冠鹿总价值30000元,捕猎使用的弹簧套是国家禁用的狩猎工具。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章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禁猎的工具,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30000元,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被告人陈某章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某章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编:周玉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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